身邊的法律小常識(一)
1、如果被從樓上掉下的花盆砸傷,可以把它們的管理者告上法庭。
2、如果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有權向所在單位要求享受工傷待遇。
3、如果想保護自己的家或其他財產,一定不要私設電網或設置毒物等,否則等待的將是:危害公共安全罪。
4、如果您成為被告,又因經濟困難沒有委托律師,人民法院可以指定承擔法律援助義務的律師為您提供法律幫助。
5、如果想寫遺囑,一定要注明年月日,并親自簽名。讓人代書,一定要兩個以上證人在場見證,代書人、見證人、遺囑人都要簽名,最好委托律師見證并執行遺囑。
6、如果未成年的孩子將人碰傷,監護人必須承擔醫療費用。
7、繼承權是男女平等的,嫁出的女兒別忘了父母遺產有您的一份。
身邊的法律小常識(二)
1.如果你在街頭看到有人兜售小國旗,你一定要知道這種小國旗是違反法律規定的,是不允許使用的。如果你僅僅是想裝飾你的案頭或房間,那么請你使用鮮花,而不要使用國旗。
2.如果你現在還很年輕,卻很關心年老后的退休金問題,那么你首先應該關心的是你的單位是否已依法參加了社會保險。社會保險將使勞動者在年老、患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獲得幫助和補償。
3.如果因為某種原因你的家庭在充分協商的基礎上采取了人工授精的方法生育了孩子,那么這個孩子當然就是合法的婚生子。你必須充分保證他的一切權利得以實現,不能以任何借口剝奪之。
4.如果你遇到了一個司法人員,他張口就自吹自擂有通天的本領,并且步步緊逼向你要錢要物非要幫你辦什么事不可,那么這個人可能就是冒牌貨,你要當心了。
5.如果你下班回家發現被盜,你的第一個任務是馬上報案,然后等待公安人員勘查現場。你千萬不要急著去看家里丟了什么東西而貿然闖入,有時候破案的線索就在那些很容易被破壞的蛛絲馬跡中。
6.如果你接受了父母的大筆饋贈,最符合法律的做法是讓你的父母給你寫下字據。因為將來一旦有糾紛,法律可只認證據。
身邊的法律小常識(三)
這些招聘行為被禁止:
1.提供虛假招聘信息;
2.招用童工和無合法證件的人員;
3.向求職者收取招聘費用;
4.向被錄用人員收取保證金或抵押金;
5.扣押被錄用人員的身份證等證件;
6.以招用人員為名牟取不正當利益或進行其他違法活動;
7.以性別、民族、種族、宗教信仰為由,拒絕錄用或提高錄用標準(國家規定不適合從事的工種和崗位除外)。